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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文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

区域能源规划应明确可再生能源供暖发展目标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  记者 伍梦尧 报道 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将可再生能源供暖作为区域能源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中明确供暖发展目标,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推广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

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是我国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迫切需要,是完成非化石能源利用目标、建设清洁低碳社会、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相关工作,《通知》对地方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科学统筹规划相关工作,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二是因地制宜推广各类可再生能源供暖技术,充分发挥各类可再生能源在供暖中的积极作用;三是继续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先进的项目运行和管理经验;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体系,加强关键技术设备研发支持。

《通知》指出,制定供暖价格时应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供暖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了生物质热电联产、地热能开发利用方面的支持内容,并鼓励地方对地热能供暖和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等项目积极给予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现有供暖方式的基础上做好与可再生能源供暖的衔接工作,支持建设可再生能源与其他供暖方式相结合的互补供暖体系。要做好城市更新、城镇新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可再生能源供暖与城市发展规划衔接工作,关注城镇供暖体系和热力管网的规划设计和改造,根据可再生能源的特点优化设计供热管网。要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衔接,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满足乡村取暖需求的重要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