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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分设“水”“火”竞价电力现货市场

 四川省经信厅等四部门日前印发的《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明确,四川电力现货市场从时间维度上分为水电竞价现货市场和火电竞价现货市场。其中,水电竞价现货市场指 6 月 26 日至 10 月 25 日,由水电机组参与竞价的省内现货市场;火电竞价现货市场指 10 月 26 日至次年 6 月 25 日,由火电机组参与竞价的省内现货市场。

《方案》确定了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建设路径:第一阶段(2019-2023 年),以四川省主网覆盖地区为市场交易范围,在规范和完善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基础上,建立积极、 稳妥、开放的电力现货市场;第二阶段(2024-2028 年),建设发用电两侧双边竞价电能 量市场,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和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逐 步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力现货市场体系;第三阶段 (2029 年起),开设电力期货、期权以及发电权、 输电权等金融市场,推进市场自我发展与完善。

《方案》还指出,市场初期,考虑到四川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和清洁能源消纳政策,非水清洁能源机组全年暂不参与现货市场竞价;水电机组仅与水电竞价现货市场;火电机组仅参与火电竞价现货市场;所有参与省内中长期交易的市场化用户均应参与水电竞价现货市场和火电竞价现货市场。